審計委員會職權、成員及簡歷
職 稱 | 姓 名 / 主要學經歷 / 主要現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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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林上安主要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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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張志明主要學經歷
主要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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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
葉芳德主要學經歷
主要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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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審計委員會成員任期為2023.06.14~2026.06.13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主要運作情形如下: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工作重點:
(1)本公司之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報酬及獨立性與績效。
(3)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應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職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主要職權列示如下: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情形
本公司制定有「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獨立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2024年度績效評估情形如下:
評估類型 | 評估方法 | 評分標準 | 評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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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 由審計委員會議事單位依審計委員會實際運作狀況進行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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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I.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及頻率
-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季於審計委員會中向擔任委員之獨立董事進行前一季之稽核業務報告,並針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除每半年於審計委員會中針對年度及期中財務報表查核(核閱)結果及發現等事項與獨立董事進行討論外,並不定期參加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為公司重大議案之決策提供專業之諮詢及建議。
II. 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針對報告或討論事項溝通情形良好。
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2025年03月05日
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