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or

董事會職權、成員及簡歷

職 稱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主要現職
董事長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方敏宗

主要學經歷
  • 正修工專土木科畢業
主要現職
  •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 事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方敏清

主要學經歷
  • 正修工專畢
  • 坤合興建材公司 董事長
主要現職
  •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董 事

林盈杉

主要學經歷
  • 國立中山大學EMBA
  • 全台晶像(股)公司 董事長特助兼發言人
主要現職
  •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董 事 研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黃琦惠

主要學經歷
  •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畢
主要現職
  •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協理
獨立董事

林上安

主要學經歷
  • 國立成功大學航太所畢
  • 世鎧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主要現職
  • 世鎧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

張志明

主要學經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
主要現職
  • 達諾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獨立董事

葉芳德

主要學經歷
  • 樹德科技大學金融保險所畢
主要現職
  • 江鴻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註:以上董事會成員任期為2023.06.14~2026.06.13

董事會職權:本公司董事會之主要職權為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依照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績效評估情形

本公司制定有「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2022年度績效評估情形如下:

評估類型 評估方法 評分標準 評分結果
整體董事會績效評估 由董事會議事單位依董事會實際運作狀況進行評估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董事會整體運作情況尚稱完善,符合公司治理精神
  • 前述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2年03月09日董事會中報告
個別董事會成員績效評估 由各董事會成員自行評估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考核結果顯示本公司董事對各項考核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評價
  • 前述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2年03月09日董事會中報告

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投保情形

  1. 為強化本公司風險管理及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已為董事及經理人投保責任險。
  2. 本公司2023年度為董事及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情形如下:
投保對象 全體董事及經理人
保險公司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公司
投保金額 US$3,000,000
投保期間 2023.11.10 ~ 2024.11.10
董事會報告日期 2023.11.08

董事會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註1 之標準與13 項AQI 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 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 年也將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2 年3月9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2 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註1: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評估項目摘錄如下: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是否符合獨立性
A. 『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評估項目:    
1.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第8 條規定,受評對象之獨立性是否受『自我利益』之影響
2.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第9 條規定,受評對象之獨立性是否受『自我評估』之影響
3.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第10 條規定,受評對象之獨立性是否受『辯護』之影響
4.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第11 條規定,受評對象之獨立性是否受『熟悉度』之影響
5. 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第12 條規定,受評對象之獨立性是否受『脅迫』之影響
B. 『會計師法』第47 條,不得承辦財務報告簽核工作之評估項目:    
1. 受評對象是否受本公司之聘僱擔任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或擔任董事、監察人。
2. 受評對象是否曾任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之職員,而離職未滿二年。
3. 受評對象是否與本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
4. 受評對象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是否與本公司有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
5. 受評對象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是否與本公司有資金借貸。
6. 受評對象是否為本公司執行管理諮詢或其他非簽證業務,且而足以影響獨立性。
7. 受評對象是否有不符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對會計師輪調、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或其他足以影響獨立性規範之情事。

 

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情形 

 

董事會決議事項

2024年 03 月 07 日
2024年 02 月 16 日
2024年 01 月 12 日
Top